《深圳市龙岗区安置房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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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黄科,您好!欢迎您参加本次采访。今年,龙岗区正式修订了《安置房管理办法》,首先想请您介绍一下此次政策修订的主要背景和考虑。

  【黄小勇】:您好。我区之前制定实施的《龙岗区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在规范安置房建设、管理和分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原《暂行办法》已施行期满。同时,为进一步系统解决当前存量安置房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有必要对政策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安置房从需求计划、建设筹集、分配到后续的存量管理等全链条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制度依据和操作规范。因此,启动了本次修订工作。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不少群众对“安置房”的具体概念和适用范围还不太清楚,能否请您为大家做一个简要说明?

  【黄小勇】:好的。本办法所称的安置房,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建设或其他方式筹集的房源,专项用于在政府组织实施的土地整备、房屋征收等项目过程中,对符合产权调换条件的居住类被补偿人进行居住安置的房屋。

  【主持人】:明白了。那么,安置房主要通过哪些渠道进行筹集和建设呢?

  黄小勇: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通过专门的安置用地进行建设;二是在土地整备项目的留用地上配建;三是在城市更新项目中按规定比例配建;四是其他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筹集方式。

  回应关切

  【主持人】:谢谢您的介绍。接下来想请您谈谈,本次修订主要聚焦哪些方面的内容?

  【黄小勇】:本次修订内容比较丰富,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安置房的分配实施主体、分配流程、资格审核、安置方式、差价结算、结果公示等全环节进行了细化和规范,着力保障分配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明确了安置房的户型搭配原则以及面积差异结算的具体规则。三是建立了跨安置小区选房机制,并明确了不同小区之间安置房的价值差异结算办法。此外,还包括其他几项配套管理内容的优化。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跨安置小区选房”及相应的差价结算规则是本次修订的一个亮点。请问制定这一规则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黄小勇】:建立跨小区选房机制,一是为了打通区域限制,赋予被安置权利人更大的选择权,满足其多样化的居住需求。二是有利于提升签约谈判的整体效率,形成共赢效应,有效推动土地整备、房屋征收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保障公共基础设施的落地实施。三是有利于消除安置房存量,减少安置房源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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