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将于6月11日对江某某交通肇事案、方某某危险驾驶案等两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15:30 二、听证地点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携带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安检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助理;伍助理 电话:0755-28282572;0755-8465175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