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将于7月11日对张某军故意伤害案、张某康故意伤害案、邹某金重大责任事故案、陈某娇诈骗案、穆某勃危险驾驶案、陈某危险驾驶案等六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

  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14:30

  听证地点:

  龙岗区检察院副楼一楼检察听证室

  听证地点:

  龙岗区检察院副楼一楼检察听证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电话:0755-289210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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