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以下24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按期转正,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检察部:杨勇鹏、史胜男
第二检察部:郭钰莹、戴军、周嵩、刘牵妮、方艺扬、肖静
第三检察部:布艺乐、胥娟
第四检察部:陈嘉骏、彭玮
第五检察部:苏汶俊、张鸿铠
第六检察部:廖志豪、刘佳静
综合业务部:黄百源
侦协办:梁鹏鑫、吴翠屏、梁凯晴、吴彦婷
政治部:黄卓茹、王俊兰
办公室:杨晓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