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规定,我局决定注销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施工许可决定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9月11日
咨询电话:
0755-88181015
监督投诉:
fgjbgs@lg.gov.cn
通讯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大楼三楼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