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市轨道交通近期重点发展规划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9 来源: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支持我区轨道交通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龙岗区城市轨道交通近期重点发展规划研究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研究机构报名。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龙岗区城市轨道交通近期重点发展规划研究

  (二)采购内容:轨道17号线和27号线车辆基地选址研究,轨道16号线(园山西坑站-盐田路站段)线站位方案研究,轨道17号线北延(上李朗—山厦西)线站位方案研究,轨道25号线(吉华医院站-何屋站段)线站位方案研究。

  (三)采购预算:不超过76.5万元(人民币)包干价。

  (四)服务时限:项目服务期限4个月,具体起止时限以合同为准,售后服务期限12个月。

  二、技术服务要求

  本项目重点研究龙岗区城市轨道交通近期规划建设相关技术方案,包括轨道线路局部线站位方案优化研究以及轨道线路车辆基地选址研究等,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一)城市和交通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分别从深圳市、龙岗区以及相关线路沿线等三个层面分析城市和交通发展现状,包括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用地权属、道路交通以及轨道交通等,同时解读三个层面涉及的相关规划,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产业规划、法定图则、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等,总结出城市和交通发展趋势,作为后续相关分析的基础。

  (二)上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分析。重点分析全市轨道线网规划、轨道近期建设规划以及相关线路交通详细规划等,分析上层次轨道规划在相关线路功能定位、技术标准、线站位布局、场段选址等方面的要求。

  (三)轨道线路线站位优化研究。以上层次轨道线网规划、详细规划线站位方案为基础,重点从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人口岗位覆盖规模、综合交通衔接要求、轨道线路技术要求、工程与施工要求以及自然与景观要求等六个主要方面进行线站位方案优化研究,进而提出相关线路优化线站位方案。

  (四)轨道线路车辆基地选址研究。首先是在既有规划车辆基地选址基础上,研究提出更加合理可行的车辆基地选址比选方案,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控制线符合性、城市规划协调性、征地拆迁难度、工程可实施性以及轨道运营经济合理性等角度进行选址综合比选,提出最终推荐方案;在此基础上,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并结合线路客流需求和运营组织需要等,进一步进行车辆基地精细化选址研究,压缩选址规模,尽可能降低对城市开发建设的影响。

  (五)轨道交通近期建设相关协调建议。根据上述线站位和车辆基地选址研究,一是提出龙岗区轨道近期建设的相关策略建议;二是提出上述线路和车辆基地与城市规划、更新整备、道路交通以及市政管线等的协调建议,协调好线路和车辆基地与周边城市开发建设的关系,促进轨道交通与沿线城市开发建设一体化发展,确保相关方案具备可行性。

  三、技术机构资质条件

  (一)具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二)专业研究机构拟组建的项目组工作能力: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且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组织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组织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组所有成员应当熟悉轨道交通规划相关知识,具备一定工作经验,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所)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

  2.单位书面声明函,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不良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详见附件2);

  3.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明细说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三个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出日与报名截止日之间。

  5.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资质材料;

  6.以往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以上第1-4项为必报材料;第5-7项为选报材料,如有请提供,可适当增加评审优势。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18:00前

  (三)报名方式

  通过现场和快递方式进行报名,以采购方收到清单材料(一式伍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时间作为机构报名时间。

  五、评审方式

  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综合评分表见附件1),通过对各报名机构资质、项目服务方案、报价、以往项目经验、获得表彰奖励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确定意向服务机构。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5-89985760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707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轨道交通近期重点发展规划研究项目自行采购综合评分表

  附件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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