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重要综合文稿起草工作;承担 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推进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统筹协调龙岗区参与“一带一路”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