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明确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进行公开。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资金信息、人事信息、其他等10类16项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各科及中心根据公开主体责任分工(详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执行。 (五)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龙岗区政府大楼1324。邮编:518172。电话:0755-88181020。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序号公开类别及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一级二级1机构设置机构概况本部门机构概况及主要职能办公室2机构领导本部门机构领导信息等办公室3内设机构本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办公室4直属机构本部门直属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办公室5政策法规及解读本部门制定或牵头制定的政策文件文件起草科室6解读文件名称、解读内容等相关信息文件解读科室7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办公室及各科、中心8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综合规划科9财政预决算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办公室及各科、中心10重大建设项目我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重大中心11人事信息公务员招考公告、录用结果等人事信息办公室12其他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各科、中心13通知公告本部门与社会公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需要及时主动公开的相关通知、结果公告、信息公示等信息各科、中心1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督保障等信息办公室1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部门政府网站年度报告全文办公室16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办理指南、在线申办、窗口信息、交通指引等信息办公室及各科、中心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事项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设定依据、监督方式、咨询方式等信息投资科本部门公共服务及其他服务事项清单、事项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设定依据、监督方式、咨询方式等信息投资科、价格认证中心、重大项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