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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太安保险大厦项目室内办公区域装修工程设计遴选公告

  一、遴选项目名称

  民太安保险大厦项目室内办公区域装修工程设计

  二、工程概况

  民太安保险大厦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惠厦路与惠华路交叉口西北侧,项目共18层,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宗地使用年期为20年(自2017年3月31日至2037年3月30日),土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目前大厦公区、套内均为毛坯。室内办公区域装修建筑面积约24500㎡,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F多功能培训室区域约400㎡,4-18F办公区域约23700㎡,18F展厅区域约400㎡。室内办公区域装修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09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883万元。

  三、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民太安保险大厦项目室内办公区域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以及其他保障设计成果最终落地实施所需的服务工作,成果及深度要求参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关于成果部分的要求并结合市场上有关成果深度要求予以设定,最终以本项目设计任务要求为准。

  四、期要求设计周期为25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周期为15个日历天,初步设计周期为10个日历天。

  五、遴选上限价本次民太安保险大厦项目室内办公区域装修工程设计项目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33.75万元(含税,含专家评审费)。

  六、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超出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八、评审方法:综合评审(直接票决法)。

  九、结算原则:以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依据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及成交承包商所报下浮率结算。

  十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款分三笔支付:

  乙方提供方案设计成果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待项目结算审核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4年3月9日—3月19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3月19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3603室(深圳市罗山科技园开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罗山事业部,联系人:陈先生,0755-89306757),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本次采购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告期间内如未达到3家(含)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时间为第一次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直接选定成交单位,而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十、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

  1、响应文件一览表

  2、承诺函

  3、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深圳市罗山科技园开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docx
  • 附件2:承诺函.docx
  • 附件3: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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