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项目名称:
罗山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租赁一辆7人商务车。(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三、评审方法:
最低价评标价法。
四、遴选上限价:
月租金最高限价8100元。
五、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合同期限为半年;半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需求,经甲方履约考核“优良”者,采购甲方有权按原合同条款续签半年合同。车辆交付我司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租赁费用,付款方式为我司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租金。
六、报价要求:
1、响应单位报价不得超过相应采购项目的上限金额控制价。
2、响应单位应按照正常市场价格进行报价,如采购人认为出现不平衡报价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响应。
3、响应单位报价包含税金、车辆保养、年审、保险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应由响应单位负责的费用。
4、响应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报价模板中的规定及要求,如擅自更改其报价认定为无效报价。
5、采购方按照月租金价格进行比选,如响应单位所报车型、信息、单价等出现偏差,采购人将按有利于采购人的方式进行修正。
七、其他要求:
车辆租金为含税价格,包含车辆全险(三者险至少300万、乘客座位险至少10万、驾驶员座位至少10万)、车辆日常保养、年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由供应商负责的费用;除车辆租金以外,供应商承诺不加收其他费用。
八、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系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符合上述采购内容要求。
2.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深圳信用网”查询结果)
3.近两年(2021年7月至今)有车辆租赁业绩。
九、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8月17日—8月23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8月23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3份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3603室(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2899950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2、响应文件包含报价清单、报价承诺函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详见附件)。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的,将进行二次公告,具体以二次公告内容为准。
十、采购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单位后将在龙岗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自然日。
特别说明:
1、响应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3、若最低报价并列家数大于等于两家的,进行抽签确定成交单位。
附件:
1、《响应文件要求一览表》
2、《报价承诺函》
3、《报价清单》
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深圳市罗山科技园开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