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产服科创大厦玻璃幕墙清洗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内容 产服科创大厦项目外墙清洗服务范围及面积:项目红线范围内,大厦总建筑面积14.67万平方米,外立面积30,502.36平方米,清洗频次1次。 (二)清洗方式及要求 无人机+人工清洗。 (三)质量要求 参考DB34/T3083-2018《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规范》要求进行外墙清洗,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1.外墙清洗后,整体上应达到无灰尘覆盖、无污垢、无斑迹,基本呈现出原材质本色; 2.烧结材料墙面应清洁,色泽和顺; 3.天然石材墙面应洁净,原材纹路清晰,色泽和顺; 4.玻璃幕墙应清洁明亮,无污垢; 5.金属幕墙有金属光泽,无污垢,无施工划痕; 6.涂料墙面应无污垢,色泽均匀,无起皮、剥落、开裂; 7.外墙金属材料和其他材料上排水孔通畅; 8.外墙清洗不得对墙面造成损害; 9.外墙面不得有清洗剂的残留; 10.外墙检查:针对已有明显脱落迹象的泛光灯、铝条等装饰品,进行加固; 11.本次清洗幕墙需同步对建筑幕墙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渗漏水、幕墙玻璃损坏、结构等情况,并向发包人出具检查情况说明。说明材料应列明幕墙现状、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附现场影像资料; 12.要求无人机清洗及检查情况要有无人机运行管理平台,保留检查记录供以后安全检查及清洗做对比; 13.清洗过程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三、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采购需求,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进入比选程序,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的团队成员、业绩案例、报价、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对比,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经公告公示、合同审批后,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控制价 产服科创大厦年度外墙清洗服务采购控制价为:77,577.64元(含税)。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完成上述外墙清洗工作。 五、合同基本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下清洗工作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启动。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全部服务内容履约完毕且尾款结清之日止。各作业场次进场时间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安排。 (二)付款方式 乙方投标(响应)报价为本合同最终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合同全部服务内容所需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服务费实行先服务后付款。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对应结算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合规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 (三)安全责任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无论最终是否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行政、刑事责任中的金钱给付责任(如:赔偿、罚款、罚金、滞纳金等)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事故后续安排工作,直到全部处理完毕为止。涉及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直到甲方收到政府部门正式结案文件为止。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业务开展授权证明。 (二)投标人须具有无人机外墙清洗服务等相关业绩。 (三)投标人须有外墙清洗资格证(建筑物外立面清洁养护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具备无人机幕墙清洗作业能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民用无人机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四)投标人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重大违纪记录如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20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处罚等,严重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 (五)投标可采取独立及联合体投标形式,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具有航空运营支持服务及大数据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等业务。 七、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5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应于10月23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扫描件1份(存U盘,U盘一并装入密封袋内)送交到龙岗区园山街道产服科创大厦D栋4层运营办公室,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5013777364,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报价单、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见附件2),详情请联系15013777364。 八、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一)本采购项目由深圳市湾东智汇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代理采购主体组织采购工作,待本项目采购工作完成并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分别与对应项目的实际运营主体签订合同,履行相关权利与义务。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单位可自行前往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二)响应单位报价不得超过相应采购项目的上限金额控制价,否则作废处理;响应单位应按照市场正常水准进行报价,如采购人认为出现不平衡报价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响应。 (三)响应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四)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五)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将进行第二次公告;经二次公告后,若合格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将直接进行评审,若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将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附件:1.外墙清洗服务标准 2.响应单位提交相关资料 3.综合评分表 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深圳市湾东智汇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