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龙岗区城投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服务
二、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
为有效保障公司董事及⾼级管理⼈员依法履职,减轻其履职风险顾虑,充分调动履职积极性,更好地推动公司稳健经营与⾼质量发展,公司拟采购董事及⾼级管理⼈员责任险,本次采购董责险期限1年,保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服务内容为董责险,主要是针对被保险董事及⾼级管理⼈员在履行公司管理职责过程中,因被指控工作疏忽或不当行为,导致公司及个⼈被追究赔偿责任时,由保险⼈负责赔偿该董事或⾼级管理⼈员进行责任抗辩所支出的有关法律费用,并代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
三、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合同期满后,供应商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的,在供应商确认同意的前提下,我公司有权按原有的服务费用及按原合同条款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四、采购上限价:13.03万元(含税价)
五、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超出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合同采用含税总价包干,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包含责任保险(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2),评审人员在分别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后推荐中标供应商,得票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八、保险费用的支付
根据保险公司出具的投保单、双方签订的合同、缴费通知单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用,保单按合同约定生效。
九、投标文件要求
1. 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年7月7日—7月13日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13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或邮寄(不接受到付)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楼2317室(企业管理部,联系人:苏工,0755-28968069),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2. 投标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3. 公告期满后,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应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投标单位仅有2家的,可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投标单位仅有1家的,可直接选定中标单位。
十、公开招标(自主)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中标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中标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投标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分表
3.承诺函
4.报价表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