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二、关于拟投资的目标公司:本次股权投资为战略性入股,目标公司位于湖南怀化,属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产品包括装配式高效机房、空调水处理设备、配电箱柜、智慧配电箱(临时)、新型桥架、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光伏一体化箱式房、成品支架和抗震支架等装配式机电全专业产品。
三、工作范围:目标公司的企业基本情况,资产与财务状况,经营与市场竞争力,产品与技术竞争力,风险与问题诊断;行业与市场研究等;股权投资的必要性;投资方案及投资估算;投资后未来企业运营;投资后经营收入及利润情况等财务分析;未来机会风险分析,防范措施等,具体以项目任务书要求为准,详见附件。
四、遴选上限价:本次遴选上限价(最高限价)为15.11万元。
上述费用包含且不限于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相关部门访谈和专家评审等一切为完成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一个有经验的咨询服务单位可以合理预见的各项成本和税费。
五、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固定总价合同)。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完成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三)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七、评审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发包人自行组建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
(一)本合同分三笔款项支付,具体如下:
项目启动且双方签订合同,甲方通知乙方开展项目成果编制,成果文件通过甲方初步审核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支付合同款的40%;项目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终稿,终稿经甲方决策通过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支付合同款的50%;根据履约评价得分情况,完成合同最终结算后支付10%。因阶段性服务目标未达成或项目中止、终止等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上述达成的服务目标结算款项,剩余未完成服务目标对应的款项不予支付。供应商参与投标、签订合同视为接受甲方的单方履约评价结果,同意由甲方根据单方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金。
(二)履约评价
1、考核评定:合作期满后按照评分表进行履约评价。
2、考核费的支付:
(1)评价结果为70分(含)以上时,正常支付;
(2)评价结果为60分(含)以上70分(不含)以下时,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不予支付;
(3)评价结果为60分(不含)以下时,视为乙方未正常履约,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0%,不予支付。
九、变更股权投资签约主体的配合
本项目后续可能变更签约主体,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配合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委托主体。
十、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投资决策通过甲方审核或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4月29日—5月8日止,响应承包商应于5月8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03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姚工,0755-2896390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响应承包商。
(2)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发包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要求。
(3)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则发布二次公告,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则拆封响应文件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则直接选定承包单位。
十一、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发包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承包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承包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以具体股权投资项目名称与发包人签署合同,并签署保密协议。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