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产业集聚中心项目营销中心案场物业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来源:区城投集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遴选项目名称

  罗山产业集聚中心项目营销中心案场物业服务

  二、项目概况

  罗山产业集聚中心是可租可售型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大路与广深铁路的交会处,总用地面积5.85万㎡,总建筑面积31.4万㎡(计容面积17.8万㎡),土地性质为M0。其中研发用房7.26万㎡(可售3.63万㎡)、生产厂房9.5万㎡(可售4.76万㎡),总可售产业空间8.39万㎡,配套食堂7800㎡(可整体转让)。预计2026年12月竣工交付。项目营销中心位于罗山产业集聚中心4栋1层处,计划于2025年7月30日精装交付并结合销售情况适时举办营销中心开放活动。

  三、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营销中心区域:位于罗山产业集聚中心4栋1层共881㎡;

  地库区域:位于罗山产业集聚中心4栋B1层共2020㎡。

  (二)服务需求

  根据罗山产业集聚中心项目的营销需求,项目案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含统筹管理、案场讲解、安保及车辆管理、水吧接待、清洁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以及消杀、除甲醛、开荒等综合服务工作。

  1.统筹管理服务。应负责保证案场整体服务质量,统筹管理案场物业团队。相关管理人员应具备2-5年相关工作经验及1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熟悉业务流程与行业知识,普通话标准,沟通协调能力强,应变能力突出,能妥善处理突发状况,同时需要兼任项目讲解职能。

  2.案场讲解服务。包括接待引导访客、登记信息、维护大厅秩序,并协助操作电梯、提供迎送服务,确保客户体验流畅专业;负责生动准确地介绍展示内容,为访客提供专业讲解服务,确保信息传递清晰且富有吸引力。

  3.水吧接待服务。负责饮品制作、客户接待及环境维护,为来访客户提供舒适的服务体验,同时辅助营销活动的开展。

  4.安保及车辆管理服务。相关岗位需保证每天24小时值班在岗。白班负责核查进出车辆权限、指挥交通秩序、确保安全通行,并做好登记及应急事件处理,保障地库高效有序运转;夜班及节假日负责定时巡查责任区域,维护秩序、排查安全隐患、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与正常运行。

  5.清洁管理服务。负责责任区域的清洁维护、垃圾清运及消毒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卫生,符合健康安全标准。

  6.其他专项服务。需提供服务区域内每月4次消杀、1次除甲醛、1次开荒(含车库)的服务;

  (三)其他事项

  1.物业公司为上述服务需求所匹配的岗位中,安保及车辆管理岗为全天候24小时提供服务,其余岗位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提供服务。

  2.物业公司需配备清洁维护所需工具及耗材,如抹布、扫把、拖把、水刮器、水桶等。

  3.物业公司须为其参与项目服务团队提供统一工服,工服样式需经甲方认可。

  4.因项目现场仍处施工状态,物业公司应做好其参与项目服务团队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得随意进出服务区域以外的空间,如未完工交付的工地范围等。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遴选上限价

  本项目设置费用上限价,合计93.64万元(最高限价,含税价),如需组织专家评审或聘请专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六、报价要求

  (一)响应单位需分别对岗位人员及其他分项要求进行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上限价;

  (二)响应报价均为含税价,需注明税率及计税方式;

  (三)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后期不予调整。

  七、响应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八、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见附件3:综合评审表)

  九、服务酬劳的支付

  1.本合同拟采用固定总价,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合同总价,最高限价为93.64万元(含税)。如需组织专家评审或聘请专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首季度服务期满10个工作日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履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最终支付金额。乙方提交对应工作成果验收单,开具对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并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至多支付案场物业服务费总价款的25%);

  第二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二季度服务期满10个工作日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履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最终支付金额。乙方提交对应工作成果验收单,开具对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并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至多支付案场物业服务费总价款的25%);

  第三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三季度服务期满10个工作日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履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最终支付金额。乙方提交对应工作成果验收单,开具对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并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至多支付案场物业服务费总价款的25%);

  第四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四季度服务期满10个工作日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履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最终支付金额。乙方提交对应工作成果验收单,开具对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并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至多支付案场物业服务费总价款的25%)。至此支付完成全年度服务费用。

  为保障乙方履行合同质量,甲方每季度对乙方全程履约表现和服务成果进行评价,履约评价金基数为季度案场服务费的10%。评价结果达到80分(含)以上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核准后,支付100%的履约评价金;评价结果为6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时,扣除50%的履约评价金后,支付剩余部分;评价结果为60分(不含)以下时,视为乙方未正常履约,甲方将发出书面通报批评,且有权扣除全部履约评价金。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拟从2025年7月18日—7月24日止(具体以实际公告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应于7月24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412室(深圳市罗山科技园开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石先生,0755-8980666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具体见附件5:响应文件一览表)。

  (三)本次采购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间内如未达到3家(含)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时间为第一次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直接选定成交单位,而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十一、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及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罗山产业集聚中心项目营销中心案场物业服务任务书

  2.罗山产业集聚中心项目营销中心平面图

  3.综合评审表

  4.分项报价单

  5.响应文件一览表

  6.承诺函

  7.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8.产业集聚中心项目营销中心案场物业服务合同模板

采购人:深圳市罗山科技园开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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