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士:
为进一步调动市民学习“龙岗第一课”的积极性,推动“龙岗第一课”在全区广覆盖,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制定了《“龙岗第一课”积分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针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在网站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12:00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形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6室,邮政编码:518173,电话:0755-28282916(仅限工作时间)。请在信封上注明字样:“龙岗第一课积分奖励管理办法”修订意见。
(二)通过传真形式将意见发送至0755-28436958,请在文件页面标题上注明:“龙岗第一课积分奖励管理办法”修订意见。
为更好地沟通和交流,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也请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