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项目名称:吉祥里、御府名筑二期、黄阁翠苑、儒骏城立方、荔景御园、碧桂园阳光苑、天安云谷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工程项目(含7个项目)招标代理
二、项目概况:
(一)7个项目工程概况
1、龙岗区人民医院吉祥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工程位于龙城街道白灰围一路125号吉祥里1栋01层101号(复式结构,首层4.5米、二层4.15米),装饰改造面积559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主体结构改造工程。概算总投资23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99.08万元。
2、龙岗区人民医院御府名筑二期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工程位于龙岗区御府名筑花园1栋01层03号,改造面积共343平方米,其中原门诊区改造面积为91平方米,新增面积252平方米。原门诊区部分区域功能划分改造、更换空调室内机;新增区域计免中心、名医诊室装修改造。工程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概算总投资14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26.23万元
3、龙岗中心医院黄阁翠苑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工程位于龙城街道黄阁翠苑商铺103号,两层改造面积共约886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装饰工程(涉及外墙改造)、安装工程(含电梯安装)、标识标牌工程。概算总投资38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28.54万元。
4、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儒骏城立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工程位于龙岗区坂田坂雪岗大道南侧,两层改造面积共约1001.91㎡,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数字化系统工程。概算总投资35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06.72万元。
5、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荔景御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工程位于布吉街道信义荔景御园3栋商业及配套半地下室03层09号,装饰改造面积1014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概算总投资39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38.01万元。
6、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碧桂园阳光苑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工程位于龙岗区坂田坂雪岗大道西侧碧桂园阳光苑裙楼一二层,现状为毛坯,装修实际面积约1001.98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数字化系统工程。概算总投资31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68.21万元。
7、龙岗区人民医院天安云谷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工程
工程位于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4栋122、123、124单元,装饰改造面积494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概算总投资21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81.07万元。
(二)施工招标原则
三、主要工作内容:协助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代理及相关服务,垫付评标专家评审、交通、误餐等相关费用(后续由施工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单位据实支付)。
四、遴选控制价:招标代理合同估价(未下浮)吉祥里、黄阁翠苑3.95万元、儒骏城立方、碧桂园阳光苑4.21万元、御府名筑二期1.18万元、荔景御园2.66万元、天安云谷1.56万元。
五、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下浮率填报,统一填报一个下浮率(按照后附报价承诺函要求填报),净下浮率的上下限为下浮5%-10%。
六、合同签订与价款:本次统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单位承接,成交服务单位需按照5次施工招标单独签署合同,对应项目已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费,参照计价规范及成交服务单位所报下浮率作为合同暂定价款。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2020年至今有至少一项建设工程(建筑安装费400万以上)招标代理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八、评审方法:综合评审(直接票决法)
九、结算原则:以施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成交承包商所报下浮率进行结算。
对于合并打包的(A+B)社康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代理费分配示例如下:
A项目招标代理费用以(A+B)社康项目施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成交承包商所报下浮率,乘以(A项目概算建安费/A+B项目概算建安费)进行结算。
十、服务酬劳的支付: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支付合同暂定价的85%;剩余款项待本合同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1年4月6日—4月12日止,响应承包商应于4月12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03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本合同部,联系人:王先生,0755-2896295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报价人。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承包商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不另行通知。
十二、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2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委托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