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公共住房423套毛坯房源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含4个项目)招标代理
二、项目概况:龙岗区公共住房423套毛坯房源装饰装修工程含4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龙岗区大族云峰100套毛坯房源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永香路3号,建设内容主要为100套毛坯房源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工程以及与本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零星工程,总建筑面积9493.7㎡。
(二)龙岗区丹郡花园122套毛坯房源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沙平南路123号,建设内容主要为122套毛坯房源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工程以及与本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零星工程,总建筑面积13126.94㎡。
(三)龙岗区风清林苑89套毛坯房源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发达路3号,建设内容主要为89套毛坯房源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工程以及与本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零星工程,总建筑面积7473.18㎡。
(四)龙岗区坪达雅园112套毛坯房源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怡心社区福照街1号,建设内容主要为112套毛坯房源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工程以及与本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零星工程,总建筑面积9672.86㎡。
三、主要工作内容:协助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代理及相关服务,承担评标专家评审、交通、误餐等相关费用。
四、遴选控制价:大族云峰:4.47万元。丹郡花园:5.42万元。风清林苑:3.67万元。坪达雅园:4.54万元。
五、报价要求:本工程报价为下浮率填报,4个项目统一填报一个下浮率(按照后附报价承诺函要求填报一次),净下浮率的上下限为下浮0%-10%。
六、合同签订与价款:本次按4个项目统一委托一家单位承接,成交服务单位需按照4个项目单独签署合同,对应项目遴选控制价及成交服务单位所报下浮率作为合同暂定价款。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2020年至今有至少一项建设工程(建筑安装费400万以上)招标代理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八、评审方法:综合评审(直接票决法)
九、结算原则:以施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成交承包商所报下浮率,再乘以调整系数0.7进行结算。
十、服务酬劳的支付: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支付合同暂定价的70%;剩余款项待本合同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1年1月18日—1月22日止,响应承包商应于1月22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03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本合同部,联系人:王阳,0755-2896295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报价人。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承包商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不另行通知。
十二、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2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