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队伍训练比赛,我局下属单位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拟租赁自行车队训练保障用车一辆,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租赁自行车队训练保障用车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自行车队提供训练保障用车租赁服务,服务期为12个月,车辆须为粤B牌照并具备营运资质,由自行车队伍教练组使用(无需配备司机),因每月训练计划内容不同,最高月里程数约3000公里上下浮动10%。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即报价含投标人每次运行的管理费、利润、接送车辆(含座位)保险、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维修保养费、燃油费、停车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二)项目需求
1、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租赁自行车队训练保障用车一辆,租期共12个月,总费用20.16万元;
2、车辆配置要求明细详见“附件2自行车队训练保障用车要求明细表”。
(三)项目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20.16万元;最高报价不得超过20.16万元。
四、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带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且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
五、公告时间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
六、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需于2023年3月22日18:00前报送至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南校区北门龙飞大道501(深圳市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过渡办公区),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选标准和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从报价、资质、过往记录、信誉程度等方面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全面评审,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予以公布。
八、投标方式
1.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项目报价单明细表(须盖单位公章);
(2)机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带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须盖单位公章);
(4)登录“深圳信用网”“信用中国网”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车辆详细配置型号参数、响应情况及车辆状况材料;
(6)投标人同类型服务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临时且紧急的用车需求能给出有效解决方案,出现投诉后的处理办法等内容,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投递方式
上述申报材料(1-7项)一式五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应标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封条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密封后的材料请送达至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南校区北门龙飞大道501(深圳市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过渡办公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37205。
附件:
1.自行车队训练保障用车配置要求明细表
2.评分细则
3.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