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山街道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受荷坳社区工作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园山街道荷坳社区工作站(含网格站及网格中心)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园山街道荷坳社区工作站(含网格站及网格中心)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SCG2023056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28457356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园山街道荷坳社区工作站(含网格站及网格中心)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SCG2023056。
三、采购预算:总计85.99万元。
四、评审方式:低价中标法。
五、服务内容:
六、服务需求:
(一)人员及设备要求:
为了保证配送的食品安全和食品新鲜,投标人需具有食品检验员;食品安全管理员;运输车辆1辆;自有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等。
(二)质量要求:
1、所有送货产品必须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三证齐全;
2、所供A级以上(使用率85%以上)蔬菜必须保证是送货前12小时内收成,当天必须提供检测报告书,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提供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所提供的《检验报告》及成交供应商提供《无公害叶菜类检测记录》表);
3、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如送的货物质量、品种及规格凡有一项不合格,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10%,达到三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单位可单方解除其供货合同。考核标准参考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龙岗区园山街道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标准》及考核表和《园山街道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外包项目监管考核责任书》及考核表);
4、采购单位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各类品种可退货或换货;
5、对于所送货品经检测不合格,要求及时换货并作出书面说明。
(三)数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单位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四)送货时间要求:
当天上午7时前将荷坳社区所订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采购单位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如使用方验收不满意,供应商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供货方如送货迟到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作出书面保证,两次迟到或者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罚当天总货款的10%,三次迟到或者两次迟到30分钟以上,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其供货合同。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仅报折扣率(%),报价以折扣率为准;
2、蔬菜、鲜肉类产品投标报价以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每月5、15、25号公布的粗加工后的价格(即精品价)取平均值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结算时价格=折扣率*基准价(折扣率=货物实收价(即结算价)/基准价,折扣率必须小于或等于1,折扣率在服务期限内保持不变(举例说明:若某种货物在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上的价格为10元/斤,折扣率为8折,实际采购价为10*0.8=8元/斤,则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折扣率应填0.8);
3、除蔬菜、鲜肉类产品外,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其他类别产品直接按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价格结算;
4、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则结算时价格=折扣率*市场价。(市场价参考海吉星市场的价格作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
5、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六)其他要求
1、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须预留不低于20%的成交金额通过“832平台”购买脱贫地区帮扶产品;
2、要求供应商配送货品到指定地点并配合荷坳社区做好质量验收等工作;
3、在配送中,荷坳社区如发现菜品问题,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及时响应并更换解决。
*七、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询价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供应商自身响应情况。
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
4.询价小组有权对询价响应情况做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
5.实质性响应条款“询价响应”情况与应答文件其他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询价响应”内容为准。
八、供应商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征集报名时间方式:
(一)征集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截止(共5个日历日)。
(二)征集报名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应在征集报名时间结束前,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发送至邮箱报名(征集报名邮箱:ysxzswzx@lg.gov.cn,联系人:陈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28389833)。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2)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三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3)公司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有关信息。
(三)其它注意事项:待征集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投标人资质等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将于近期邮箱发出邀请函及电话通知方式正式邀请参加项目询价。
十、信息发布媒体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ysjdb/)
附件:
1、龙岗区园山街道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标准
2、园山街道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考核表
3、园山街道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外包项目监管考核责任书
4、龙岗区园山街道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外包监管考核表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