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工作,按照龙岗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规定,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龙岗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配套政策附件。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从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张小姐
咨询电话:0755-28909298
邮箱:gxjzd@lg.gov.cn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入驻及配置标准、租金价格标准(征求意见稿)
2.龙岗区创新型产业用房涉及审批及移交的相关操作流程(征求意见稿)
3.深圳市龙岗区创新型产业用房运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