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要求,龙岗区教育局已按程序完成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审核确认,本次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共计946人通过认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若对人员名单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龙岗区教育局反映。为做好证书发放工作,现将证书领取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常人员领取
(一)邮寄方式
申请人在现场审核期间选择邮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的,由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使用EMS方式分批次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使用到付形式,请申请人留意短信通知并耐心等待。
(二)自取方式
申请人在现场审核期间选择自取方式的,请申请人在收到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下发的领取短信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单按以下指引完成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不含周日)9:00-20:00,其中周六领取时间为10:00-12:00、14:00-16:00。
2.领取地址: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发证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
上述人员如有疑问,可拨打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84583871或龙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5-89551913了解。
二、特殊人员领取
(一)认定报名期间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且学历未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人,请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本人凭受理回执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龙岗区教育局608室领取证书。该类人员在领取证书前,务必先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附件2操作指引完成学历信息的补充核验登记,并在领取现场向工作人员说明已在系统完成学历补充。此类人员若在2026年7月23日(上半年认定计划结束时间)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发放教师资格证。
(二)认定报名期间为孕妇的申请人,请在生育结束后一年内,本人提供身份证明、受理回执单及认定时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胸透体检合格材料至龙岗区教育局608室领取证书;
(三)认定申请人为港澳台户籍的,请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留意龙岗区教育局电话提醒,届时携带身份证明及受理回执单至龙岗区教育局608室领取证书。
(四)认定申请人选择“非统考”方式认定的,请认定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及受理回执单至龙岗区教育局608室领取证书。
认定申请人在领取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后,务必自行妥善保管。如有疑问,可拨打龙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5-89551913。
三、高中或中职类证书领取
高中或中职类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由深圳市教育局统一发放,请申请人留意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信息,深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3538450。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