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龙岗区政府顾问的聘任和服务管理工作,发挥政府顾问的智力支撑作用,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区于2023年4月12日印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顾问服务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3〕1号)(下称《办法》)。鉴于该《办法》将于2026年5月3日到期,为保障我区政府顾问工作正常开展,拟简易修改并重新发布《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从2026年3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1日
二、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lgfzyjzx@lg.gov.cn
(二)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龙岗区政府1343室。邮编:518172。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55-88180775。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顾问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顾问服务管理办法》简易修改并重新发布说明
3.意见建议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