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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关爱功臣 送医送药”活动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9-11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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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做好我区拥军优抚工作,进一步抚慰和关心烈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身体健康,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广大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根据上级关于“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相关通知精神,现公开采购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关爱功臣 送医送药”活动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4楼405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993231

  监督电话:0755-28912093(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关爱功臣 送医送药”活动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结束。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4.2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服务模式

  对全区770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一次“关爱功臣 送医送药”活动。本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实施”的整体服务外包模式。即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人)负责活动的总体统筹、方案审定、街道配合组织实施;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优抚对象的通知、组织与现场秩序维护;中标供应商(服务商)作为专业力量,负责提供活动所需的医疗团队、健康检查设备、常用药品、现场医疗保障及健康档案建立等服务,并对所提供服务的专业性、安全性和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

  (五)服务地点

  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地点、活动现场

  (六)服务对象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含残疾人民警察)、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等其他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健康检查服务

  1.提供基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血压、血糖、心肺听诊、常规问诊等。

  2.现场应配备具有执业资质的医生不少于5名,护士不少于5名。

  3.需为每位参检对象建立和完善个人医疗健康档案(含电子或纸质版),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并给出初步健康建议,活动结束后统一移交采购人存档。

  (二)药品及物资配备

  1.根据优抚对象常见老年病、慢性病(如关节疼痛、感冒等)需求,配备非处方常用药品及外用药品。

  2.药品必须为正规药厂生产、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药品,并提供药品清单及批准文号。

  3.除药品外,建议配备健康宣传手册(内容含常见病预防、康复指导等)。

  (三)组织与安全保障

  1.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及街道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设置合理流程(签到区、候检区、检查区、领药区)。

  2.需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老人突发疾病、拥挤等),现场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3.活动时间拟定为2026年9月24日至10月30日(具体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每批服务人数根据各街道实际人数安排确定。

  (四)人员要求

  1.所有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并佩戴工作牌上岗。

  2.服务人员应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尊重优抚对象。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人工费、活动费、物料费、运维费、税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放射诊疗许可证》。

  3.信誉良好,近3年内(2023年9月至2026年9月,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诚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打印并加盖公章);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材料一式一份,无须密封,于提交投标材料时核验。

  (二)投标材料

  投标单位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有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资料均为纸质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单独标注“正本”,副本标注“副本”。

  2.整套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覆盖所有页码。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正本/副本”“2026年度‘关爱功臣 送医送药’活动项目投标文件”“请勿在开标前启封”,以及联系人、手机号码。未按照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

  1.目录;

  2.公司简介(包含股东信息、公司资质、业务范围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3);

  6.项目方案与报价单(报价单须明确总价、服务内容对应报价);

  7.近3年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验收证明复印件);

  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9月16日(限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下班前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4楼405室。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93231。

  八、评标方法及流程

   (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20分,服务方案40分,专业技术30分,经验10分。评审小组按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

  (二)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仍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三)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召开评标会议。

  (四)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在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九、质疑处置

   投标单位对采购公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须明确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标书费,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


  附件:

  1.采购项目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2.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3.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关爱功臣 送医送药”活动项目评分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