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采购简龙21号物业出租代理中介服务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9-02
  • 来源: 区城投集团
  • 浏览次数: -
  • 【字体:     

  为进一步拓宽物业招商渠道,实现物业快速盘活,我司拟采购简龙21号物业出租代理中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龙21号物业概况

  简龙21号物业位于保安社区简龙工业区简龙街21号,于1999年建成,70%产权属园山街道办,30%产权属简龙村集体。简龙21号厂房包括2栋厂房和2栋宿舍,占地约0.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3万平方米。租赁用途为生产制造、宿舍。

  二、服务内容

  中介机构为简龙21号物业的非独家租赁代理,在委托期内负责该物业的租赁代理工作。中介机构应充分运用自身的信息资源、推广渠道等有效方法,通过市场寻找、联络适合我司物业的客户。中介工作应当以我司利益为前提,通过场外推荐,使我司与客户接洽、联络、谈判,直至客户与我司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佣金标准

  简龙21号物业租赁期首年首月租金的100%(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已包含税费)。

  五、中介机构资质及业绩要求

  参与本次采购的中介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参与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任一网站的查询截图)。

  3. 近三年内具备单个租户成交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招商代理业绩(提供中介合同、成交确认文件、佣金确认单或其他能证明成交事实的材料)。

  特别说明: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六、响应要求

  (一)响应时间

  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二)需提交资料

  详见中介机构资质及业绩要求。

  (三)提交方式

  将上述资料以快递寄送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创投大厦10楼1001室城投置地公司(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0755-28988220)。

  七、其他说明

  1. 参选机构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弄虚作假将取消参选及合作资格。

  2. 凡符合本公告所列资质及业绩条件的中介机构,择优选择不超过5家与采购人签署招商代理服务协议。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招商代理服务协议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