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通报评审结果的通知》,我局申请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于2025年5月准予延续入库,时限为3年。根据工作需要,项目配置3名社工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驻点服务,现就“2026-2027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307室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755-28951065
监督电话:0755-28912093(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依据年度服务考核结果、工作台账、成果交付情况等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自中标之日起,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服务优化建议,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方案。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8.9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服务模式
采用专业社工驻点、社工督导支持、指标交付的服务模式,以规范化、可量化的服务成果作为验收依据。
(五)服务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定办公地点
(六)服务对象
龙岗区户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本项目所有服务均以专业方法开展,以规范记录和量化成果交付验收。
(一)人员配置。由中标人配置社工3名驻点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任职社工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持助理级以上社会工作资格证书。配置社会工作督导1名,为项目服务提供专业指导,督导人员任职要求具深圳市认证的督导资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年限10年以上。
(二)建档立卡及信息管理工作。为本辖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立个性化服务档案,定期更新需求信息,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年度完成建档不少于100个,信息更新及时率100%。
(三)专业咨询政策解读工作。为来访、来电退役军人提供一对一专业咨询,内容包括安置政策、优抚待遇、社保接续、法律援助等,结合个案情况提供精准化政策适用建议。年度完成专业咨询不少于100人次。
(四)意见建议收集工作。围绕退役军人意见及建议收集开展闭环式服务,落实进度反馈与办结 100% 回访机制,同时定期汇总数据分析,保障服务提质增效。年度收集意见建议不少于20条。
(五)困难退役军人走访工作。主动排查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含低保、重病、残疾、突发变故等),开展入户走访,评估实际需求,协助链接临时救助、医疗援助、生活照料等社会资源。年度完成走访不少于50人次。
(六)心理疏导服务工作。通过专业会谈、倾听共情、认知调整等方式,为存在焦虑、抑郁、失落、适应障碍等情绪的服务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文关怀等服务,年度完成心理疏导不少于20人次。
(七)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围绕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小型政策宣讲会或座谈,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年度开展政策宣传不少于100人次。
(八)针对重点对象精准关爱帮扶服务。针对困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群体开展精准关爱帮扶服务,协助其在医疗、基本生活方面得到保障。每季度盘点辖区困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并协调资源跟进落实,确保每位对象得到基本保障。
(九)英烈精神弘扬宣传工作。积极挖掘英烈事迹,按需协助开展英烈精神宣传教育活动。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人工费、活动费、物料费、运维费、税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注册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供应商须具有社工或社会工作的业务范围。
3.供应商须具有退役军人服务相关的同类项目运营经验。
4.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无医疗安全事故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8.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诚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打印并加盖公章);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材料一式一份,无须密封,于提交投标材料时核验。
(二)投标材料
投标单位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有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资料均为纸质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单独标注“正本”,副本标注“副本”。
2.整套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覆盖所有页码。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正本/副本”、“2026-2027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请勿在开标前启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未按照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的将予以退回。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
1.目录;
2.公司简介(包含股东信息、公司资质证明、业务范围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3);
6.项目方案与报价单(报价单须明确总价、服务内容对应报价);
7.近3年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验收证明复印件);
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6月5日(限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下班前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307室。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51065。
八、评标方法及流程
(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服务方案50分、价格部分30分、经验部分20分。评审小组按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
(二)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仍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三)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召开评标会议。
(四)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在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九、质疑处置
投标单位对采购公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须明确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标书费,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
附件5: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方案.doc
附件6: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方案评分标准.docx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