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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赴外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招商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6-02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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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人力资源服务业招商活动项目供应商,现就项目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赴外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招商活动项目

  2.活动线路:京津线、上海线、杭州线、厦门线(实际外出两次的具体行程将根据届时情况统筹安排,不限于上述四条,可能存在调整或替换)

  3.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20+8”产业集群战略和龙岗区“一芯两核多支点”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助力打造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拟于6月至12月组织两次赴外省开展招商活动,通过与知名人力资源机构开展调研座谈、招商推介等方式,更好推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

  4.项目预算金额:26.5万元(差旅费预算2.6万元;活动费预算23.9万元,不含机票费预算)

  5.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要求

  该活动需分两次组织,每次7名工作人员前往目的地开展招商活动,除京津线行程为4天3晚,其余线路行程均为3天2晚。

  (一)部分费用标准

  1. 住宿差旅标准为:北京、上海:500元/人/晚;天津:380元/人/晚;杭州400元/人/晚;厦门400元/人/晚。最终住宿标准依据实际入住城市执行;若实际地址不在上述城市,则按当地对应标准执行。

  2.伙食标准为:100元/人/天;

  3.市内交通费标准为:80元/人/天;

  (二)行程要求

  1.走访当地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进行宣传推介,邀请机构在我区设立子公司;

  2.在当地召开招商推介会,拟邀请到当地知名机构参会,宣传推介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扶持政策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织意向入驻机构现场签约,并跟进后续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驻龙岗;

  3.与当地人社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学习调研当地政府对于人力资源业发展的情况介绍,了解政策支持情况、发展规划等,邀请当地人社部门推介机构落户我区。

  三、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 投标方式

  (一)资质资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用查询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1);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以上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需密封。

  (二)投标资料

  1.报价明细(至少应包含项伙食费、住宿费、招商推介会费、会务费、人身意外险、临时性支出等相关费用明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26.5万元,超出预算作为废标);

  2.项目服务方案(至少应包含行程安排、活动执行、承诺服务质量等相关内容);

  3. 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装袋密封后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六份。

  (三)投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招标5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6月8日(限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902室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0755-28227997;伍女士,联系电话:0755-28476351

  其他未尽事宜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解释为准。

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