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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专项服务支撑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3-30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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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提质增效,现公开采购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专项服务支撑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307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55-28995266

  监督电话:0755-28912093(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专项服务支撑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12个月)。

  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依据年度服务考核结果、法律服务台账、成果交付情况等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自中标之日起,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服务优化建议,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方案。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4.4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服务模式

  采用项目制统筹、专业化支撑、成果化交付模式,由供应商整体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按照量化指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有服务均以工作成果、业务完成量、服务效能作为验收依据。

  (五)服务地点

  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定办公地点、活动现场

  (六)服务对象

  龙岗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新兵及家属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核心服务内容(量化指标)

  1.来访接待服务:≥800人次/年;

  2.信息化数据维护:≥1500条次/年;

  3.荣誉激励服务:≥750人次/年;

  4.创新创业指导:≥50人次/年,专项活动≥2场;

  5.特色主题活动:≥3场/年;

  6.权益维护按要求100%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专项服务支撑项目方案》)

  (二)服务质量与考核要求

  1.供应商须建立服务管理制度、质量管控机制、保密制度与应急机制;

  2.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管理规定,杜绝数据泄露、服务缺位、违规操作等问题;

  3.接受采购单位日常监督、月度检查、年度验收,验收结果与经费支付挂钩;

  4.整改要求须按期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人工费、活动费、物料费、运维费、税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含人力资源服务、社工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的企业、社会组织或其他合法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上述相关内容之一)。

  2.信誉良好,近3年内(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诚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打印并加盖公章);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材料一式一份,无须密封,于提交投标材料时核验。

  (二)投标材料

  投标单位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有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资料均为纸质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单独标注“正本”,副本标注“副本”。

  2.整套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覆盖所有页码。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正本/副本”、“2026年度专项服务支撑项目投标文件”、“请勿在开标前启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未按照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的将予以退回。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

  1.目录;

  2.公司简介(包含股东信息、公司资质、业务范围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3);

  6.项目方案与报价单(报价单须明确总价、服务内容对应报价);

  7.近3年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验收证明复印件);

  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2日(限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下班前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307室。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95266。

  八、评标方法及流程

   (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服务方案50分、价格部分30分、经验部分20分。评审小组按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

  (二)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仍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三)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召开评标会议。

  (四)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在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九、质疑处置

   投标单位对采购公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须明确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标书费,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

  附件1:采购项目供应商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doc

  附件3: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doc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5: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专项服务支撑项目方案.doc

  附件6: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专项服务支撑项目评分标准.doc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