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 1、服务人员核减:乙方为本项目配置的物业服务人员总数在原合同约定基础上核减5人(即服务人员由52人变更为50人、安保人员由34人变更为31人),具体核减岗位按甲方要求,乙方应予以配合。 2、物业管理服务费核减:因上述服务人员核减,原合同约定的年度服务费用总额相应核减5%(即375971.40元),年度管理服务费由7519428.00元变更为7143456.60元,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由626619.00元变更为595288.05元。 3、人员及费用调整执行期:上述人员及费用核减的生效起始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即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期间的服务费仍按原合同金额执行,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期间的服务人员及服务费按核减后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