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做好医院第三方社会评价委托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提高项目需求编制的合理性,确保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现向社会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将于2025年公开招标采购2026年度第三方社会调查与评价委托服务项目。该项目包括患者(门诊/住出院)满意度评价每季度开展1次,全年共计4次;员工满意度评价每半年开展1次,全年共计开展2次;科间满意度评价每半年开展1次,全年共计开展2次;“国考”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按季度开展;满意度改善服务每季度开展1次,全年共计4次。各服务项目基本信息详见附件1。该委托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结束后,我院对中标方进行履约评价,评价为“优秀服务合同”且项目需求及政策未发生调整时,本项目可续签至下一年度合同,该项目最多续签至满三年。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等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或完整清晰的查询结果页面。
(四)具有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服务能力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其他医院的案例成交资料(格式自拟)、服务履约合同经验证明、报价测算过程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查身份证原件)。
以上(一)至(三)条款供应商须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意事项:以上对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提供相应的目录和索引,以电子版文件形式发至lgqrmyyywk@lg.gov.cn邮箱进行市场调研信息报送。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信息为自愿提供,如被采用不得向我院收取任何费用,也不能就所提供的方案向我院主张任何权利。
(二)我院不承诺向提供该项目资料的对接企业采购任何服务。调研资料的提供和采用不代表我院同意采购方案提供企业的任何服务。
(三)我院根据需要,可能需要受调研单位提供项目咨询答疑服务,请提前做好准备。
(四)本次调研资料非正式投标,请意愿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关注后续采购公告。
四、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地点
请各潜在供应商结合本公司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后填写市场调研报价表(附件1),于2025年9月5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盖章扫描件)发至lgqrmyyywk@lg.gov.cn邮箱,逾期不予接收。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55-28932833转8973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第三方社会评价委托服务项目基本信息表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必须提供)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