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龙岗区2022-2023年度全面“瓶改管”改造项目点火率提升工作方案》《龙岗区住房建设局关于延长<龙岗区2022-2023年度全面“瓶改管”改造项目点火率提升工作方案>中炉具补贴时限的通知》要求,为有序开展非居“瓶改管”项目集中点火工作,街道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签订坂田街道非居用户燃具改造补贴协议,补贴标准为每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燃具改造或者更换费用(不高于2000元/户的,由区政府和市燃气集团龙岗分公司按1:1比例补贴,高于2000元/户的超出部分燃具改造或者更换费用由用户自行出资),申报补贴核定以店为单位,每家店铺限补贴一次(同一商铺完成管道气改造并点火后原则上只补贴一次,后续新入驻用户不再实施补贴)。
经审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申报非居“瓶改管”项目燃具补贴的费用清单(第二批,详见附件)中符合补贴条件的店铺共726家,其中燃气集团负责委托类453家,用户自行委托类273家,燃气改造或者更换费用总额共计1359224.12元(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玖仟贰佰贰拾肆元壹角贰分),财政补贴总额552327.08元(人民币:伍拾伍万贰仟叁佰贰拾柒元捌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补贴总额552327.08元(人民币:伍拾伍万贰仟叁佰贰拾柒元捌分),用户自行出资总额254569.96(人民币:贰拾伍万肆仟伍佰陆拾玖元玖角陆分)。
现对以上补贴对象、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街道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须签署真实姓名。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755-8958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