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区水旱灾害应急抢险队伍力量,提高水务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水旱灾害风险,我局拟组建水旱灾害应急抢险队伍,现面向社会招募各工程施工企业参与,欢迎广大企业报名参与。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队伍条件
深圳市龙岗区水旱灾害应急抢险队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注册的施工企业。
(二)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每支抢险队伍须配备20人及以上抢险人员。
二、报名方法
以自愿报名为原则。请符合条件、愿意参加的相关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于2025年8月1日15时前将纸质件(统一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及扫描件送达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水务大楼8楼802室。联系人:邹工,0755-84863082,电子邮箱:swjjak@lg.gov.cn。
三、队伍管理要求
(一)龙岗区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二)抢险队伍由各施工企业自行管理,遵循平战结合原则,成立应急抢险联络工作组,负责抢险救灾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及抢险救灾现场的组织协调。发生险情时,区水务局将按照“就近、择优”原则紧急调用,实施抢险工程所产生的费用按《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抢险救灾工程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落实。
(三)各应急抢险队伍应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快速响应,尽锐出战。接到指令后,队伍整装集结出动时间不超过30分钟,确保1小时内到达指定灾情现场,按照要求,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各应急抢险队伍应建立常态化训练机制。将防汛抢险队伍技术培训和抢险训(演)练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训(演)练工作,每年汛前完成训(演)练不少于1次、汛期不少于1次,做到防汛抢险队伍训练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抢险队伍专业性和实战能力。
(五)各应急抢险队伍应制订防汛抢险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抢险任务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分析深圳常见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灾情,有针对性地分类编制抢险救灾专项应急预案。各应急抢险队伍应当主动熟悉深圳市道路交通、作业环境、场所等。
(六)各应急抢险队伍应合理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按照要求储备专业抢险物资和设备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完好,调运及时迅速。
四、入选流程
各队伍报名结束后,我局将综合项目位置、队伍设置、人员数量、抢险能力、装备物资及应急响应等因素,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纳入我局水旱灾害应急抢险队伍名录。
五、其他
(一)入选队伍服务期限为三年。抢险队伍入选后,我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抽查不达标的队伍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对在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队伍进行表彰。
(二)抢险队伍在服务期限内如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需在汛期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局同意方可退出。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