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5年6月27日我院组织了药品配送商集中公开遴选,经评审小组评选和确认,现将遴选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遴选结果公示3日。公示完毕,我院与中选供应商签署购销合同。如有异议,请相关人员在公示期内和医院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受理。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药学部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755-28932833-5001
投诉受理机构名称:纪检审计办公室
投诉电话:0755-28932833-8925
提出书面意见时应提供真实姓名和电话,否则视为无效异议。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综合评审结果(项目编号:LGQRMYYYXB-2025001)
2.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集中遴选结果(项目编号:LGQRMYYYXB-2025001)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