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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1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拟将龙岗区的中信龙盛广场、保利上城花园等16处保障性住房物业进行的收购,现需要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编制保障性住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二、主要工作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房屋基本信息:包括物理属性和权属信息等内容。

  2、价值影响因素分析:充分考虑区位因素、个别因素、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价值的影响。

  3、评估方法选择与运用。

  4、评估结果。

  5、房屋评估特殊注意事项:包括产权瑕疵、特殊用途、风险提示等内容。

  备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本次资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汇报工作。

  三、成果交付期限:

  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出具初步成果报告,经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若需)审核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提供最终成果报告,纸质版5套(含EXCEL电子测算表格及word版电子报告)。

  四、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收购协议签订之日止。

  五、遴选上限价:

  本次采购含税控制价(最高限价)为16.83万元(最高限价含有响应单位支付的专家评审费(若需))。  

  六、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根据合同节点阶段支付。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为壹级)。

  (三)具有土地评估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证书。

  (四)具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五)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备案等级为壹级)。

  八、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经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评审人员在分别对响应供应商进行打分后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服务酬劳的支付: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响应单位提交资产评估初步成果报告,经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若需)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响应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资产评估最终成果报告,经集团公司或融资机构或政府部门(若需)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剩余10%为履约评价考核费,经集团公司履约评价考核后根据履约评价考核结果支付。

  履约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的【90分及以上的(含90分)】支付全部履约评价考核费用(即合同总金额的10%),结果为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至90分以下】的支付50%的履约评价考核费用(即合同总金额的5%),结果为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剩余10%的履约评价考核费用(即合同总金额的10%)全部不予支付。

  非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投资终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完成并已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的工作成果予以结算,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工作成果对应的款项及履约评价考核费用不予结算和支付。除此以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责任。

  十、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4月30日—5月7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7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必须注明具体的标段,如“龙岗区1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送交或邮寄(不接受到付)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楼2320(联系人:王工,2896520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2.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3.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应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可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可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十一、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响应单位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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