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海科兴战略性新兴产业园房屋建筑面积分户测绘服务采购公告


  一、遴选项目名称

  海科兴战略性新兴产业园房屋建筑面积分户测绘服务

  二、项目概况

  海科兴园区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浪尾村联浪路 16 号,包含一期在运营项目(A、B、C、D 栋,建筑面积 8.37 万㎡)、一期续建项目(E、F、G 栋,建筑面积 21.76 万㎡)及二期新建项目(H、J 栋,建筑面积 12.11 万㎡),总建筑面积约 42 万㎡(含地库及不计容面积)。一期续建及二期新建项目计划2025年8月竣备入市。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对一期 4 栋房屋(A、B、C、D 栋)已入驻企业区域面积及不计容空间进行分户测绘,准确测算各个区域的实际面积。2.在竣工测绘基础上,对一期续建及二期新建项目的 5 栋房屋(E、F、G、H、J 栋)进行分户测绘,其中厂房部分按层分户,宿舍部分按房间号每户,其他以实际分隔情况分户。

  (二)交付成果要求

  1.按照物业现状进行测量,满足国家、省、市建筑测量测绘相关规范法规和要求,出具正式的测绘成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各栋建筑的分户面积明细、公摊面积计算依据及结果等,报告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2.提供分户面积清单,详细列出每户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等信息,以表格形式呈现,确保数据准确、清晰、易懂,便于后续招商运营使用。

  3.提供分户面积示意图,直观展示各户位置、边界及面积分布情况,图纸应标注清晰、准确,与实际建筑一致,有助于用户直观理解各户面积状况。

  4.提供电子版成果,包括上述报告、清单、示意图等文件的电子文档,格式应为通用的,如PDF、CAD等,方便甲方存档、管理和共享。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所托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其中一期续建及二期新建项目E、F、G、H、J 5栋房屋在30天内完成测绘工作(具体以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算),并出具测绘报告。

  五、遴选上限价

  48.44万(最高限价,含税)

  六、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须列出单价和总价),超出上限价报价的,视作无效报价。

  七、服务酬劳的支付

  本合同总价以费用结算为准,按照中标单价与实际测绘面积的乘积计算总价款。若结算金额超出合同总价,则以合同总价为限进行结算。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

  九、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综合评分法)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4月1日—4月8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4月8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一正一副(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龙岗大道大运软件小镇73栋2楼,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0755-8936990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2:响应文件一览表)。

  (三)本次采购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间内如未达到3家(含)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时间为第一次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直接选定成交单位,而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十一、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综合评审表

  2.响应文件一栏表

  3.承诺函

  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告知书

  深圳市海科兴留学生产业基地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综合评审表.docx
  • 附件2:响应文件一览表.doc
  • 附件3:承诺函.doc
  • 附件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告知书.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