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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城投集团2025年物业租金价格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龙岗区城投集团2025年物业租金价格评估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评估范围

  暂定评估范围主要包括一是产发公司运营管理的运营管理的厂房及办公物业,预计总建筑面积约322,921.83平方米;二是城服公司运营管理的商铺及住宅物业,预计总建筑面积约28,069.08平方米;三是置地公司运营管理的2处厂房及部分写字楼,预计总建筑面积约44,137.22平方米;暂定总评估面积395,128.13平方米。

建筑面积(㎡)

产发公司

322,921.83

城服公司

28,069.08

置地公司

44,137.22

合计

395,128.13

  (二)评估要求

  1、结合各物业现状、不同地理位置、小区及周边商住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应包括评估分析、具体到物业每层每个单元的租赁价格,租金年涨幅率等要素。

  2、不同朝向、不同楼层单元的物业租金价格要有区分度。

  3、列明周边同类型物业参考租赁价格和政府指导价。

  4、出具评估报告类型作为服务成果,不得出具咨询报告类型。

  5、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的,需要对委估物业周边同类物业进行市场调研,提供同类物业调研摸查情况和租金价格等市场数据。

  三、合同价款及签订要求:

  响应单位在评估单价1.15元/平方米限额下自行报价,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单价;成交服务单位与区城投集团或委托的辖属企业签订年度租金评估服务合同,合同均为含税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结算按照成交单价及实际委托评估面积进行计算。 

  四、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评估计划根据各物业管理单位要求细化明确。

  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

  (三)近3年有从事办公、商业、工业厂房等物业租金评估服务相关业绩(提供不少于3个相关合同复印件及已完成案例)。

  (四)过去2年(2023年-2024年)在龙岗城投集团及辖属企业同类项目存在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选择。(本项由我单位通过内部记录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七、服务酬劳的支付:

  按照“单次委托、季度结算”规则,乙方按照单次实际委托的评估面积,完成该次全部评估服务工作内容,并出具该次委托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每季度末进行统一结算,支付评估服务价款(实际评估面积×成交评估单价,单价不得超过年度合同约定价格)90%,评估服务费的1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根据甲方单方开展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二分之一,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供应商提供付款申请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发票,经区城投集团或委托的辖属企业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1月20日—1月22日止(即公告3 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应于1月22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5份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16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联系人:刘经理,0755-28992108),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报价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九、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公开媒介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上述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上述合同签约单位签署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一:响应文件一览表.docx
  • 附件二:响应文件一览表.docx
  • 附件三:报价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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