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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6-06-23

文  号: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及必要性

  2025年5月,为了着力推动龙岗区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简称《原实施细则》),有效期三年。在《原实施细则》实施后,国家及省级层面相继出台了新的战略部署: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2026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全行业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为继续贯彻落实上述最新文件精神及深圳市相关要求,加大人工智能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经认真研究,在《原实施细则》基础上牵头修订了《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版)》(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资金来源、实施部门等。

  (二)扶持范围、标准和核准方式。详述人工智能算力扶持等16条申报项目的具体扶持范围、扶持方式和标准,以及适用的审核方式(包含核准制和评审制)和证明材料。本细则围绕算力、数据、模型、产品、场景等人工智能核心要素对企业进行支持,既加强与市级政策的衔接与匹配,也结合区情注重差异化扶持。

  (三)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是在龙岗区实际经营,并且符合要求的法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

  (四)项目申报和审核。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项目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五)附则。明确《实施细则》适用范围、资助额及比例、项目日期以及有效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