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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6-06-17

文  号: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及必要性

  2024年12月,为了着力推动龙岗区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原若干措施》),有效期三年。在《原若干措施》实施后,国家及省级层面相继出台了新的战略部署: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2026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全行业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为继续贯彻落实上述最新文件精神及深圳市相关要求,加大人工智能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经认真研究,在《原若干措施》基础上牵头修订了《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二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部分为强化人工智能算力要素供给,主要包括加强智能算力资源保障、加大优质优价算力供给两方面。

  第二部分为丰富人工智能数据要素供给,主要包括降低企业用数成本、支持数据开放共享两方面。

  第三部分为支持大模型开发应用,主要包括支持自主开发大模型、支持调用大模型开发应用两方面。

  第四部分为推动人工智能产品首创首用,主要包括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支持智能硬件创新发展两方面。

  第五部分为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主要包括构建全域全时应用场景中心、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两方面。

  第六部分为提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主要包括支持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支持人工智能开源建设三方面。

  第七部分为完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主要包括鼓励企业集聚发展、强化人工智能人才引育、加强金融支持、营造产业发展氛围、促进产品销售推广、支持人工智能体系建设六方面。

  第八部分为附则。对《若干措施》与区级其他相关政策的关系,以及实施期限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