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舞协“舞蹈两新人才培青创作营”将于深圳龙岗落地实施,该项目以培养、扶持青年舞蹈人才为核心,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创作资金、展示平台等方式,为具有创新意识和持续发展力的青年艺术家在其创作生涯和职业发展的关键阶段提供支持与助力,是中国舞蹈界最具专业水准与活力的品牌。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举办2023“舞蹈两新人才培青创作营”为契机,力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舞蹈人才的培养、孵化与发展的高质量平台。为确保该项目高质量实施,做好活动相关筹备工作,现拟公开招标该项目舞台技术执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舞蹈两新人才培青创作营”舞台技术执行
二、项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
三、项目内容
电脑切割灯43个、图案灯6个、LED染色灯16个、成像灯56个、灯控台2套、LED蜂眼摇头灯28个、雾机+风扇2套、移动硅箱4套、剧场音响系统一套、灯架搭建等。
四、功能要求
1.所提供的设备能接入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大剧院及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小剧场灯光音响系统。
2.所提供的设备需满足2023“舞蹈两新人才培青创作营”舞台效果要求。
五、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18万元以内。
六、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
七、服务方式
包工、包料、包施工、包安装、包调试、包后期服务。
八、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九、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0月30日17:00之前报送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十、资质要求
1.无行贿犯罪记录;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本项目所需的资质;
6.投标单位法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投标单位应提交自身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所投设备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并盖有厂家公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合格合规的产品。如果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要求,将作为废标处理。按顺序选择第二家投标单位作为中标方。
十一、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评选。
十二、投标资料
1.项目报价及清单,必须备注设备质保期,是否含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设备技术参数响应(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机构简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含资质、认证、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填写《企业诚信承诺函》(附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实施方案(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单位过往同类案例业绩材料(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加盖单位公章);
9.其他省市投标单位登录“信用中国网”,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深圳市投标单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深圳市龙岗区投标单位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10)(11)项,如果未查到企业信用信息也要截图提交。
十三、注意事项
1.以上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务必按投标资料所列顺序进行装订,如提供证件资料不按顺序排列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
2.以上投标资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名称、应标单位、应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
3.以上投标资料将作为评标重要依据,如资料存在缺项或不全,均视为该项没有,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前认真核对投标文件及仔细阅读招标公告条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有关联的单位,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多家有关联单位投标的,报价低的那家视为有效,其他无效;
5.密封后的材料请快递或直接送至龙岗区文化馆艺术创作及活动策划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415室,联系人:程小姐,联系电话:0755-89558682,邮编:518172。
附件:
1.舞台技术执行设备清单
2.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