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保障体系,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73号)要求,结合我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实际需求,现公开采购法律服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203室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755-28951080
监督电话:0755-28912093(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退役军人法律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依据年度服务考核结果、工作台账、成果交付情况等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自中标之日起,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服务优化建议,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方案。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服务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定办公地点
(五)服务对象
龙岗区户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三、服务团队要求
(一)中标人须组建专项服务团队,包括不少于1名执业满3年的专职律师(需具备民事纠纷处理、行政诉讼等相关实务经验,熟悉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和1名律师助理(需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有政务服务或涉军服务经验者优先)。
(二)团队成员须保持稳定性,服务期内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报备,替换人员资质不低于原团队成员标准,经审核同意后才可更换。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驻点日常服务
律师助理按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8:00)在指定办公地点驻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待退役军人及家属法律咨询,当场解答或指引处理路径;
2.协助填写法律文书、整理案件材料,指导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3.建立来访登记台账,每月汇总服务数据(含咨询事项分类、处理结果等),报我方备案。
(二)专项事件处理
执业律师负责复杂涉退法律事务、矛盾纠纷专项处置工作:
1.对各类涉退纠纷开展法律研判,24小时内响应紧急服务需求,48小时内出具书面法律分析报告及处置建议;
2.参与重大、疑难涉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助处理争议焦点,制定化解方案。
(三)普法服务
聚焦退役军人高频需求和中心业务需要,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服务期内组织开展不少于2场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围绕劳动用工、债权债务等重点领域开展普法,提升退役军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卷宗与档案管理
1.落实受理事项一人一档,规范台账要求,包含接待记录、咨询台账、处理结果等资料;
2.建立台账整理制度,在服务期满前完成全年所有服务资料、工作台账的整理,移交我方统一存档。
(五)服务成果交付要求
中标人须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服务事项、成果、时间,每月提交服务月报,每年年底提交年度服务总结。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人工费、活动费、物料费、运维费、税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六、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指派的承办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且具备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从业经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信誉良好,近3年内(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5.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承办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函);
6.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8.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9.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七、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资质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诚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打印并加盖公章);
3.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4,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材料一式一份,无须密封,于提交投标材料时核验。
(二)投标材料
投标单位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有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资料均为纸质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单独标注“正本”,副本标注“副本”;
2.整套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覆盖所有页码;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正本/副本”“2026-2027年度退役军人法律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请勿在开标前启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未按照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的将予以退回。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
1.目录;
2.律师事务所简介(如合伙人信息、业务范围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指派承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从业经历证明、相关领域法律服务业绩材料复印件;
6.律师事务所近3年政府法律顾问/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验收证明复印件);
7.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单原件(报价单须明确总价、服务内容对应报价);
8.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3);
9.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19日(限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下班前将投标文件现场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203室。邮寄提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51080。
九、评标方法及流程
(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详见附件6),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实力部分40分、价格部分30分、经验部分30分。评审小组按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
(二)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仍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三)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由采购人组织投标单位及时召开评标会议。
(四)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在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十、质疑处置
投标单位对采购公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须明确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标书费,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投标单位需在开评标会议后,及时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
附件5: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退役军人法律服务项目采购方案.doc
附件6: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2027年度退役军人法律服务项目评分标准.doc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