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工业区项目停车场道闸及收费系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31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名称

  外经工业区项目停车场道闸及收费系统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本次拟对深圳市湾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外经工业区项目停车场道闸及收费系统进行采购,项目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布局为一进一出,共需道闸2套。

  (二)主要设备名称及技术参数

  本次需采购的停车场设备包括车牌识别机、挡车器、服务器电脑及岗亭管理电脑等,主要设备名称及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主要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车牌识别机

2

识别率:大于99.5%

通讯方式:TCP/IP

适应最高车速:30km/h

识别角度:45°以内

抓拍触发类型:视频/线圈

识别车牌:普通蓝牌、黑牌、黄牌、双层黄牌、教练车牌、挂牌、警车车牌、新式武警车牌、新式军牌、使领馆车牌、港澳进出大陆车牌、民航车牌、新能源车牌。

图像分辨率:1920*1080以上

自动补光灯功率:100LM/W

挡车器

2

起杆时间:≤1S

服务器电脑

1

运行内存:16G及以上

硬盘内存:1T及以上

含显示器、键盘、鼠标,处理器需满足现场功能需求

岗亭管理电脑

1

运行内存:8G及以上

硬盘内存:500G及以上

含显示器、键盘、鼠标,处理器需满足现场功能需求

  (三)需实现的主要功能

  1.涵盖所有类型车牌的识别,识别率大于99.5%;

  2.具备语音播报功能;

  3.具备自动补光功能;

  4.具备遇阻返回功能及防砸保护功能;

  5.进出车辆有“迹”可查,可依据车辆进出时间、车牌等多种方式查询车辆状况;

  6.具有免费调整收费标准、优惠方案的功能,具备工作日与非工作日双重区别收费功能;

  7.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等多种移动支付方式;

  8.支持无人值守管理模式;

  9.具有开具电子发票功能;

  10.支持无感支付模式;

  11.对出入口的进出车辆收费依据班次、人员形成电子报表,账目清晰便于核对;

  12.支持系统月卡续费功能;

  13.能统计车辆入场及出场数据,实时公示停车场空置车位数。

  三、评选办法

  本项目由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得票最高的投标人为候选承包商(若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低的一方为候选承包商)。

  四、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55020元(含税),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

  五、合同主要条款

  (一)付款方式

  乙方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完成,配合甲方调试10天,若系统使用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予以验收,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付款材料后20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如存在货物数量不足、质量、规格参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存在迟钝、故障等不符合使用条件的情形,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并拒付合同价款。甲方留取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本合同的质保金,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进行履约考核,根据甲方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二分之一,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二)交货及安装时间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安装调试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

  (三)质量验收

  1.乙方应依据国家标准提供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并确保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成后,能够在甲方指定场所正常使用;产品须经甲方书面验收确认其识别率高于99.5%,方可视为验收合格。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提供系统验收报告,甲方须在5日内组织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3.验收时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存在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乙方应制作详细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该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为补充、补足缺失及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依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业务开展授权证明。

  (二)三年内(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重大违纪记录如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20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处罚等,严重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

  (三)使用非本单位生产的设备,需取得产品供应商代理授权。

  七、响应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及投标时间:请投标人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18:00点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扫描件1份(存U盘)送达采购人指定投标地点,否则,予以拒收。

  (二)投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669号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二楼。

  (三)联系人:易工,联系电话:0755-28990659。

  八、废标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废标的投标人,不参与本项目评审:

  1.投标资料须密封(密封袋封口处盖骑缝章),没有密封或密封处没有盖骑缝章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采购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果投标人此前参与本项目询价的,其提供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前提供的询价报价,也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采购控制价,否则,也按废标处理。

  九、招标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我司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

  十、特别说明

  (一)公告期满后,投标人不满3家的处理

  公告期满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上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投标人仅有2家的,可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投标人仅有1家的,可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二)放弃中选资格等情形

  采购评审后,若成交单位放弃中选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响应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由原评审小组确定成交单位。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分表

  3.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深圳市湾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