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产业生态智谷总部基地一期“好房子”产业规划和商业策划课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遴选项目名称

  深圳建筑产业生态智谷总部基地一期“好房子”产业规划和商业策划课题研究咨询服务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深圳建筑产业生态智谷总部基地(以下简称:总部基地)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毗邻博深高速,东临盐龙大道,总占地面积约12.24公顷,是深圳市政府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按照“1个总部基地+1个产业园区+N个产业集聚区”,其中总部基地是生态智谷的核心组成部分。

  总部基地以“跨界城野•跨界工社•跨界未来”为设计理念,分四期建设,以“总部经济”为主导,培育发展智能建造、智慧建筑、低碳节能三大产业集群,落实未来建筑企业集聚中心、建筑科技服务中心、智能建造数创中心、建筑标准制定中心四大中心。

  总部基地一期于2022年12月开工,占地4.2万㎡,总建筑面积约24万㎡,计容建筑面积约17.0万平方米,土地性质为M0,共有10栋建筑,包括会展中心、研发办公、宿舍、商业、食堂、社区用房,计划2026年完工。

  (二)策划研究范围

  本次研究课题将借鉴方舟壹号实验室的成功案例,充分嵌入方舟壹号实验室成果展示元素,结合住建部关于建设推广“好房子”的部署要求,在深圳建筑产业生态智谷总部基地一期打造有关“好房子”的“标准制定、技术研发、产品展示、成果交易”四大中心,力争将园区打造为深圳市承接中国最前沿建筑科技展示的平台。

  图1:生态智谷总部基地效果图

  (三)策划咨询内容

  本次研究课题将围绕在生态智谷总部基地一期打造有关“好房子”的“标准制定、技术研发、产品展示、成果交易”四大中心的产业规划和商业策划研究。通过对市场和项目条件的分析,并基于我司及产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成果案例、研究文件,对目标产业发展定位进行细化分析及建议,制定符合课题的开发、运营的最优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目标定位研究、功能布局规划、产业功能及应用场景策划、对标案例分析、产业招商建议、开发运营策略等,最终形成报告内容。

  三、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8个月。

  四、遴选上限价:29.83万元(最高限价)。

  五、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合同价款包含税金及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三年具有同类型策划服务项目成功案例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由采购人自行组建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

  1.第一笔支付:合同签订完成,乙方提交课题研究大纲并提请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

  2.第二笔支付:乙方提交的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60%;

  3.第三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根据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一般”的,支付二分之一;履约考核评价为“差”的,不予支付。服务单位参与遴选、签订合同视为接受甲方的单方履约评价结果,同意由甲方根据单方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考核评价费(履约评价表详见附件4)。

  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政府(政府部门)政策、决定、通知等原因或不可抗力或我方要求解除合同时,成交服务单位未进行工作的,合同自然终止;成交服务单位已经开始进行工作的,按实际完成并已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的工作成果进行结算,未达到支付节点的工作成果不予结算。除此以外,我方不再承担任何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经济责任。

  成交服务单位提供付款申请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发票,经产发公司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9月23日—9月28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9月28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西路546号城投商务中心14楼(联系人:江小姐,13926534351),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则发布二次公告,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则拆封响应文件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则直接选定承包单位。

  (四)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十、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审表         

  3.承诺函

  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投产业发展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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