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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救助管理站关于采购住院受助人员护工陪护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3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救助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采购住院受助人员护工陪护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为做好受助人员住院治疗期间的生活照料,严防走失等意外事件发生,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深龙民〔2025〕5号)有关规定,区救助管理站拟采用公开征集方式,向有资质的公司采购住院受助人员护工陪护服务项目。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照顾住院受助人员睡眠起居、餐饮喂食、大小便卫生、容颜整洁、环境维护、活动照料、配合医护治疗、向甲方汇报病人病情等。

  四、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采购陪护服务供应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本次公开征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

  五、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0 万元,该金额为本次采购周期内的预估最高结算限额。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发生的服务量乘以中标单价为准,结算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

  (二)机构简介。

  (三)报价单(按照模板提供)。

  (四)服务方案。

  (五)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资料。

  (六)同类项目业绩资料(合同关键页)。

  (七)供应商信用情况查询: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诚信报告或其他信用证明材料。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3.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记录查询截图。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控股或管理关系查询截图。

  5.天眼查截图(含登记信息、主要负责人、风险信息)。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按照模板提供)。

  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所有资料均要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一式五份)

  九、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本公告自2026年6月23日起在龙岗区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8:00前,意向供应商到龙岗区救助管理站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3424301485,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路156号)

  附件:1.报价单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承诺函

  4.评标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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