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龙岗区城投集团本部及辖属企业公务车辆定点投保项目。
(二)项目预算:全年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4.6万元。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龙岗区城投集团如下13辆业务用车辆提供投保服务,具体车辆情况如下:
集团本部及辖属企业保留车辆情况表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集团上述13辆公务车辆提供车辆保险投保及出险后协助跟进赔偿等服务。
(四)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续期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二)投标人承诺具有保险行业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7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法人代表的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商响应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保险行业资质、信用中国诚信行为记录截图。
2.报价文件:①填写要求:0.65≤自主定价系数≤1.35,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废标处理;②填写的“自主定价系数”最多保留2位小数;③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唯一一个“自主定价系数”;填报了2个或以上“自主定价系数”的,其投标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3.商务技术文件:对照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等。
4.其他要求: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盖骑缝章;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专人送达指定地点(或邮寄);响应单位一经报价不得更改或撤回。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在2024年8月9日15时00分之前送至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2301室,逾期或不符合投标报价要求的恕不接受。
(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二)公示网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2301室
项目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755-28963910
附件:
1.定点保险项目采购评分表
2.定点投保服务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