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恒明商业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仁恒梦创广场(宗地号:G01021-0028)项目的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事项,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爱心路与龙平西路交汇处西北侧,宗地号:G01021-0028,用地面积36952.16平方米,项目1栋(1栋A座产业研发用房38层、1栋B座产业研发用房21层、1栋C、D座宿舍20层、裙房商业5层)已于2019年7月29日办理报建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G-2019-0010号)。本次修改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地下室B3层由原来3.9m层高调整为3.6m,地下室B2层由原来4.1m层高调整为3.6m。2、根据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深公(人)字【2019】62号”公告要求,将单元编号进行调整,由A、B、C、D座调整为一、二、三、四单元。3、材料做法表根据厂家实际材料情况做出修改调整;电梯参数表依据电梯厂家提供数据做出修改调整。4、根据施工图测绘查账修改核增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0120㎡调整为8527.06㎡;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89483㎡调整为89683.32㎡。5、根据地下室设备房、人防设计深化,扶梯、电梯、汽车坡道修改调整。6、商业卫生间布局及商铺分隔调整;地铁连通口增加疏散通道;首层下沉广场边界轮廓调整。 7、东南角结合景观设计调整车库坡道起坡位置;东侧连廊轮廓调整,宽度由原6.5m改成4m;靠近中心广场广场一侧建筑轮廓局部调整;商业中庭轮廓调整,局部中庭增加楼梯。8、屋面镂空范围有调整,设备区域的范围、设备机房、出屋面管井位置及标高有调整;屋面设置擦窗机轨道。9、根据室内设计要求,宿舍卫生间位置调整;A座产业研发用房五层架空层休闲空间与产业研发用房之间边界调整。10、产业研发用房幕墙分隔样式调整。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仍能符合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要求。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图修改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项目现场、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及展示大厅同时展示:
(一)网站
https://www.lg.gov.cn/bmzz/csgxj/(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二)项目现场
(三)展示大厅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28948168;传真28948135)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1月6日
附件: 1.修改前的总平面图
2.修改后的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