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0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6年第11次业务会审议通过,具体调整如下:

  按照2024年7月30日公布的《关于2024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公告》,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将平湖体育中心未完善征(转)手续的38911平方米用地以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的方式纳入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实施。现拟将该38911平方米外部移交用地从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中调出,并将上述公告备注中涉及外部移交用地内容删除。

  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

                《龙岗区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平湖

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

109502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5%的公共利益用地。关于更新单元公共利益用地的类型、 规模等规划建设要求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予以确定。土地移交率原则上不超过35%,因落实学校、医院、养老设施等公共利益用地, 土地移交率确需超过35%的,需开展专项论证。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三)龙岗区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大皇公商业中心

  (四)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高原路1号

  (五)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第八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高原路1号

  (六)深圳市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平湖体育中心(外部移交用地公示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大道北侧平湖体育中心

  二、公示网站

  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csgxj/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特区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5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调整草案提出意见。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6号综合咨询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龙工,联系电话:0755-28948947)

  特此公示。

  附件:1.《龙岗区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的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

  2. 龙岗区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公示图

  3. 龙岗区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调出的外部移交用地范围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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