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医疗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关于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预算征询延期的公告

  各供应商:

  因2023年8月31日发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关于公开征集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预算费用的公告》中,报价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需延期,现再次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拟近期对医院(建筑面积约16.4万平方米)及下属社康中心(目前开业社康共19家)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服务内容等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潜在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资质(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截图)。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查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以上对接资料(含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提供相应的目录和索引,以电子版文件形式进行报送。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征集为自愿提供,如被采用不得向我院收取任何费用,也不能就所提供的方案向我院主张任何权利。

  (二)我院不承诺向提供该项目报价方案的对接企业采购任何服务。方案的提供和采用不代表我院同意采购方案提供企业的任何服务。

  (三)我院根据需要,可能要求提供方案的企业参加多轮次的方案介绍及咨询答疑等对接活动,请提前做好准备。

  四、报价资料提交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

  如有需要,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联系项目负责人。

  (二)报价资料提交

  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9月17日11:30前将“报价资料”发至lgrmyyzwk@lg.gov.cn邮箱,逾期不予接收。

  注意:报价为综合报价,请各潜在供应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按照附件规定格式填写报价表。

  (三)方案汇报

  如有需要,医院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28932833转1090。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需求及报价表(含医院下属社康中心业务用房信息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23年9月1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需求及报价表(含医院下属社康中心业务用房信息一览表).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