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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VIP产检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LGFYFW2023004第二次)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2023年8月8日发布VIP产检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因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流标,现发起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项目概况:(1)本项目涉及服务费用:①由中标人为进入产科特需医疗服务的所有孕产妇提供全流程服务,符合医院诊疗目录范围的医疗服务由医院提供,由此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及医院有关收费标准据实结算给医院。②对签约孕产妇,中标方收取一定的医辅费用,但不超过该孕产妇在特需门诊医疗费用的50%。③医院按照特需门诊诊疗费用以每人次收取中标方10%以上的管理费,当月特需门诊诊疗超过1200人次的,超过部分可减免管理费。

  (2)中标后服务期限3年,协议每年一签。协议履行一年未达到服务要求的,中标方需向采购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采购方有权终止协议。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8月25日上午12点前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4.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5.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下午2:30,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一正六副,密封在一个文件袋,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请严格按照附件2要求制作,未按要求制作导致专家无法找到相关评审资料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将于开标时收取。

  6.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2阳光采购室。

  7.采购方式:院内自行采购。

  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因临床急需,如此次项目开标后报名供应商或有效投标商未满三家,我院将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竞争性谈判(按附件1评分)。

  9.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1)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证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非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4)法人及授权代表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5)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3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其中“信用中国网”查询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完整打印件。

  10.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爱龙路6号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0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1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0755-84532665。

  附件:

  1.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

  2.投标文件格式

  3.合同模板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8月2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docx
  • 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doc
  • 附件3.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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