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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质量管理工具培训与能力提升项目辅导服务采购公告(LGFYFW2023002)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质量管理工具培训与能力提升项目辅导服务。

  (二)服务期限:12个月。

  (三)预算金额:9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金额,否则投标作废处理。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服务要求

  1.培训人员应具备品管圈项目培训相关资质(获得不限于A级辅导员等认证),具有五年以上的辅导经验,了解国内相关质量管理项目评比的规则和要点,且辅导过的质量管理项目获得过相关奖项。

  2.为医院展开系统的问题解决型品管圈、课题研究型品管圈、根本原因分析、失效模式与效应分析的课程培训、现场辅导和发表辅导,培训最新理论知识与手法。

  3.乙方为甲方培养相关人才队伍,培训熟练掌握质量管理工具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具备能够牵头组织实施并完成质量管理工具项目的人员不少于40名。

  4.乙方为甲方培育的质量管理工具项目数以科室实际报名项目数为准(不应少于30项),其中不少于20个项目具有改善效果并完成结题。

  5.乙方为甲方培育的质量管理工具项目不少于5项达到市级以上参赛标准,并对所有院外参赛项目按照当年度参赛要求予以赛前专项辅导。

  6.协助医院成立质量管理工具的推行组织,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与实施。

  四、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纸质文件和PPT)

  1.开标信封

  (1)投标一览表。

  (2)分类报价明细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明。

  (5)USB接口设备存储电子文档(包括:PDF格式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件、与正本一致的word文档格式的投标文件及用EXCEL制作的分类投标明细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2.经济部分

  (1)投标一览表。

  (2)分类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3.商务部分

  (1)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税务登记册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明。

  (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投标人简介。

  (6)项目人员。

  (7)类似业绩。

  (8)机构综合实力。

  (9)企业诚信。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技术部分

  (1)用户需求书响应文件(对服务要求响应)。

  (2)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情况。

  (3)辅导计划的编制。

  (4)项目的重点、难点及相关应对措施。

  (5)工作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6)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质量措施。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2月23日上午12点前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下午2:30,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一正六副,密封在一个文件袋,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请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制作),标书将于开标时收取。

  3.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2阳光采购室。

  4.采购方式:院内自行采购。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

  7.投标人中标后将按照附件3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8.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1)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证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非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4)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3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其中“信用中国网”查询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完整打印件。

  9.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爱龙路6号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0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1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0755-84532665。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评审标准

  3.合同模板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2月17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docx
  • 附件2.评审标准.docx
  • 附件3.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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