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保障房公司2022年度自营物业维修工程
二、项目概况: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保障房公司2022年度单项工程估算费用30万元(含)以下的保障房公司自营物业的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房屋墙面、天花抹灰及面层维修,地面瓷砖维修,地面找平及瓷砖维修,厨卫墙地面渗漏水维修,各类门窗框渗透水,给排水管材、电气线路维修、墙面翻新改造、水电管道维修、防水补漏维修、地面瓷砖、门窗维修、玻璃更换、厨柜维修或更换、拆除、安装、消防等以及保障房公司委托的其他小型工程。
三、遴选报价上限:68.3万元(预算)。
四、报价要求:报价净下浮率的上下限为下浮0%-5%,本次响应报价以下浮率填报为准,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模拟招标控制价单结合自身实力谨慎报价。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审(直接票决法)
七、合同服务期:2022年1月1日起-2022年12月31日止(实际以开工日期为准)。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乙方(施工单位)如已完成若干个单个维修工程,且施工结算待审核金额累计约10万元后,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结算申请进行一次工程结算审核,与甲方(保障房公司)签订《单项维修工程委托协议》。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竣工资料及相关图纸文件等,委托造价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将审核价做为结算价。结算价按《房屋维修合同》签订时上个月《深圳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等相关标准进行计价,信息价中没有的主材价格参照类似材料计,没有类似材料的,按甲方咨询市场价格确定。结算审核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给予扣留。质量保证金待《单项维修工程委托协议》内按最后签订的《房屋维修合同》的签订日期计起满一年,且无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已经妥善处理,由乙方申请后,甲方一次性返还。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2年1月13日起9:00—2022年1月17日18:00止,响应承包商应于公告截止日期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商业4区三楼(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维修保障部,联系人:全工,0755-8993921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响应单位。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承包商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不另行通知。
十、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3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
1、响应文件一览表
2、承诺函
3、模拟招标控制价
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