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再次征求《龙岗区“龙岗工匠”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尊重人才、崇尚技能的社会风尚,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推动龙岗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草拟了《龙岗区“龙岗工匠”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龙岗区“龙岗工匠”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12月10日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755-28436958,传真时请注明“龙岗工匠遴选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grlzyj@lg.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龙岗区“龙岗工匠”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龙岗区“龙岗工匠”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赵瑞,联系电话:0755-28219051)

相关附件:

  • 1.龙岗区“龙岗工匠”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 2.关于《龙岗区“龙岗工匠”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情况的说明.docx
  • ×